
山西苯胺泄漏致兩萬多人生活受影響,38人受處分
2014-07-04 10:44:00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2年12月31日早晨7點45分,山西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發生苯胺泄漏,泄漏的苯胺通過下水道沿著排污渠流入了濁漳河。危化物品泄漏開始影響沿途居民生活。
在山西,泄漏輻射流域80公里,波及2萬人。在濁漳河下游,泄漏導致河北邯鄲停水,河南安陽紅旗渠水質超標。如今,事故發生已過50天,昨天(20日)下午,山西省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38名責任人受到處分。
劉大山:這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對兩岸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影響,我們表示歉意!
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屬軟管破裂
苯胺泄露影響河北、河南吃水,事發50天后,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發布泄露事故直接原因:
劉大山: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金屬軟管破裂,造成苯胺泄露。
劉大山表示,金屬軟管的生產企業是北京首航五環工業工程公司,但該公司并無金屬軟管制造資質,質量不合格的軟管破裂后,苯胺持續泄露18.5小時,泄露總量為319.87噸。從廠區內發生泄漏到形成環境污染,8.76噸苯胺如何流入濁漳河?
劉大山:成品罐區與圍堰外相通的雨水閥未完全關閉,導致部分苯胺通過雨水閥流入排洪渠,并進入濁漳河。
另外,經監測,在廠區苯胺罐的原液中含有揮發酚,這回答了此前媒體“泄漏的是苯胺,為什么下游能檢出揮發酚”的質疑。
劉大山:苯胺原液中的揮發酚是造成濁漳河揮發酚超標的原因。
泄漏事故“遲報”5天
這次苯胺泄漏事件另一關注焦點在于,2012年12月31日發生事故,直到2013年1月5日,山西省政府才接到報告,當天發生泄露以后按照規定,應該及時上報。然而,據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透露,直到當天下午四點半,天脊集團才向所在地潞城市環保局報告,這是距離發生泄露已經過去九小時。隨后,當天晚上六點半左右,潞城市環保局和天脊集團分別向長治市環保局報告。
劉大山:但未同時向潞城市政府應急值班室報告。
在接到報告后,長治市環保局報告長治市政府應急值班室,隨后,市政府分管領導指派市環保局、安監局趕赴現場調查,但長治市安監局并未及時反應。
劉大山:市安監局既未派人前去,也沒有報告。
事發當晚7點50分,潞城市環保局第一次報告潞城市政府,隨后。晚上9點15分,潞城市政府值班室向長治市政府值班室報告。
劉大山:這是事故發生地政府第一次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直到1月3日12點,也就是事發三天以后,長治市環保局局長才在太原向長治市市長第一次報告。而又過兩天,1月5日,長治市環保局向山西省環保廳傳真報告,但缺乏關鍵信息。
劉大山:報告未提及2013年1月3、4日出省口王家莊斷面苯胺超標情況。
直到1月5日中午12點,事發已經超過5天,長治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值班室傳真報告。
劉大山:這是長治市政府第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省政府報告。
按照山西省的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本該2小時內報告,到底是什么原因拖延了5天。責任單位和人員對事發和遲報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38名責任人被處理
1月7日,在事故處置現場,天脊煤化工集團董事長王俊彥和時任長治市市長張保曾面對媒體,承認遲報。
王俊彥:事故發生后,我們一開始對事故危害程度認識不夠、估計不足,各種因素考慮不周到。
張保:當時企業上報的苯胺外泄量是1-1.5噸,就認為這是一個一般的安全生產事故,企業完全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進行有效處置。沒有想到這么一起當時認為是一個一般,很單純的安全生產事故,能延伸成環保環境污染的大事故。
僅僅是“認識不夠、估計不足”,就能置下游成千上萬居民飲水安全于不顧,將劇毒物質泄露的情況層層隱瞞。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表示,由于天脊公司、長治市環保局、長治市政府錯報、遲報、處置不力,沒有及時通知下游省市。為此,事故企業、相關政府及部門負有責任。其中,山西省委決定,因負有領導責任,提名張保不再擔任長治市市長職務,長治市環保局局長申旭峰撤職、安監局局長楊富進免職,長治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潘賢掌記過處分,另有5名責任人被移動司法機關處理。
劉大山:此次事故共涉及有關事故責任人員共38名。
截至目前,環境監測數據顯示,受污染事件影響的濁漳河王家莊出省斷面和紅旗渠源頭苯胺濃度連續穩定符合相關標準,揮發酚濃度連續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此外,山西省的調查報告還提出了具體防范措施,并承諾濁漳河流域繼續開展焦化、化工企業環境綜合治理。
來源: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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